第二十三章点掌提腿跑追风,翻缠扑手伏虎式 (第1/2页)
你知道怎样才能喜欢一座城市吗?
知道,恋上这座城市里的一个人。
就这么简单?
就是这么简单。
“哼哼,酸死了。”
吃过早餐,雨也停了,只是依旧显得有些冷。
而这一夜的雨好漫长,快到中午才停歇,这是萧然第二次来,也是第二场雨。
他时常会调侃林言,说为什么每次来都要下雨,是不是因为最美的不是下雨天,而是和你一起待过的屋檐。
这个时候,林言总是会白他一眼,她不喜欢听情话,也不相信情话。她也知道她没有勇气,每一次她室友去看男朋友,而她呢,没去,只能等着萧然来找她。
她不适应不熟悉的地方,爱上萧然,是用了长达六个月之久的熟悉,而这个条件是在远隔千里之外的距离。
还没认识萧然之前,陆言希闯入她的生活,偶尔也会约她出去,只是她都没有。只有一次,她鼓起勇气想要试试踏出第一步,可也在下一刻落荒而逃。
她跟萧然说过这个,萧然也会吃醋,也让她去试着了解,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圈,不应该束缚在有男朋友就不应该和异性断绝关系。
“我去了解,和别的男生聊天你不生气?不会怕我喜欢上别人?”那时候林言总会这样问他。
“怕,可是我现在还不能陪在你身边,我不能保证我是最好的,你的选择又是否是对的,我只能保证我是最爱你的。”
“可,这个爱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陪伴,就是我做不到的。所以,你看,我说我是最爱你的,也只是红口白牙,没有一点实际。”
“你说,我……”
“打住,又来。知道了,知道了,我去找别人聊天,不每天烦你好了吧!”
“才没有,我。”
看着萧然急不可耐的样子,林言笑得花枝乱颤,这家伙,总是口不对心。也总是那么在意她说的每一句话。
她喜欢吃卤蛋,她还没吃过火龙果,甚至于他能把她说过的话都记在脑海里。林言不知道是怎么记住的,她只知道她记不住。
又一次来到文峰园,只是这次是白天,没有了夜晚时灯火通明的景象,却多了一丝生气。
树上的鸟儿叽叽喳喳的,上下翻飞,偶尔也会落在地上行走,没有人故意捉弄它,它就心安理得的学着人走路。
远处的老人在打着太极拳,一步一拳显得老练,只是,萧然不喜欢这种慢动作,看起来别扭。也许,这是每个年轻人的惯性,生性好动。
青山绿水,雕梁画栋,这些景色在某人看起来,还不如地上的小鸟。当然,最美的景色要留到最后,他的女孩最美。
在萧然看来,地上的小鸟,学的只能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昂着头,挺着小身子,踏着小步伐,一步一踉跄,显得滑稽,搞笑。
歪着头,吸了吸嘴里的牛奶,林言看着身边带笑的男孩,一阵失神,也不知道他在笑什么。
“笑什么?说来给我我分享一下呗!”
“你看,这些小鸟走路看起来像不像这样的。”萧然说着,还不忘表演给林言看。
只见,一个身高一米七几的男生,挺着本没有的大肚子,昂着头走着,像极了南极的企鹅。偏偏是这企鹅还没企鹅样,扭着头一脸的笑意。
曾经林言跟萧然说,我觉得你笑起来很好看,别整天绷着个脸,笑起来多好看。林言确实是这么认为的,萧然的笑,像是孩子,有羞涩,也带着纯真,不做作。
只是,他很少笑,在别人面前就更难看到,通常就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不言苟笑。
“看啥呢,这么入神,也说出来给我分享分享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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