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二小姐的愤怒 (第1/2页)
明轩是一个小混混,上个星期刚满十八岁,他大部分时间都是无所事事地逛在大街上,当然还有一样必要的工作要去做,就是和一群狐朋狗友去和中学收保护费。
俗话说的好,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谈起明轩的身世的确有些悲惨。明轩家境本就不错,母亲是在烟草公司这个富得流油的地方当着出纳,这个职位灰色收入之高想必大家也都清楚,父亲在政府大院里工作,是个主任,副处级,职权说小不小,说大不大。明轩十五岁那年奶奶去世,父亲在官场厮混大半生其他东西没学到,但政府官员的通病——迷信却学全了。按明轩的想法,奶奶死了,火化场一把火烧了,整个骨灰盒放着奶奶的尸骨,随便找个地方埋了就是,可明轩才一说出这句话,便被父亲骂个半死,若不是看明轩已经长大,估计连将他揍成猪头的心思都有了。父亲硬是不知去哪找了个貌似“仙风道骨”的神棍,来个奶奶找了块地。
悲剧从这发生了,安放完奶奶的尸骨后,父母带着那个老神棍开车回来,却发生了车祸,父亲当场死亡,母亲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那老神棍却活下来了,得到这个消息时,明轩差点就想把那老神棍杀死。
由于明轩尚未成年,而爷爷尚在,故而父母留下的一笔颇为不菲的财产归爷爷打理,本来明轩也没多在意,反正那笔钱财已经够他奢奢侈侈上完大学了。至于工作后嘛,明轩自然不急,他的学习在年级里历来是名列前茅,按照学校以往经历来看,明轩考个清华北大却也容易。连清华北大这样的大学读出来后都找不到一个不错的工作的话,明轩也只能说认命了。
老神棍身体好转后,神神秘秘地跑来找明轩,告诉他,其实他的父母是为救他而亡的,所以他很感谢他的父母的救命之恩,将自己生平所找的一处大富大贵之地告诉明轩,希望能报答他父母的大恩,明轩一撇嘴拒绝了他。但那老神棍却不死心,在明轩面前吹得天花乱坠,最后无奈之下,明轩答应那老神棍将自己父母的骨灰交予他去安放在那什么“大富大贵之地”,老神棍走的时候,还留给明轩了一本书,是道家修身的法诀,灵不灵谁也不知道,明轩照着练了三年,除了力气比别人大些,打架能占不少便宜外,一点好处没捞到,不过明轩还是继续练下去,起码打架能厉害不少嘛。至于老道士留下的一块玉佩,明轩没放在心上,那块玉佩已经分成不知几块了,若非明轩一个开玉石店的同学的父亲告诉明轩这块玉值些钱,他早扔了。
谁知道明轩父母死后不久,明轩的叔叔,他老爹的三弟,做生意亏本了,被一群要债的追上门。爷爷也不知怎么想的,私自挪用明轩父母留下的钱财帮叔叔还了债。过了两年,爷爷也死了,叔叔卷着钱走了,都不理明轩死活。这样一来,明轩便断了经济来源,那段时间当真是叫天不灵,叫地不应。两个月后,明轩离开了学校,在外面找了一份小工做着,每个月八百的工资,在这个西南边疆的小城上倒也不错。但明轩自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哪经受得住被别人呼来喝去这种苦楚,经常跑去酒吧喝酒,一来二去的便和当地的一些小混混交上了朋友,没多久在他们的怂恿下,加入了他们的团队,专找些中学生下手,收些保护费。偶尔还兼职做几次小偷。在这群混蛋的教导下,明轩在两年的时间里成功由一个三好学生变为吃喝嫖赌的“四有”青年。
明轩打工的地方是个不错的饭店,至少做出来饭菜很好吃,这天晚上七点左右,饭店里来了个很靓的妞,穿着很华丽,明轩看见那妞时眼睛一亮,不是色狼发春,却是看出这妞钱多,是个大肥羊。
一眼打量过去,这妞穿着一件粉红色的无袖长裙,随手提着一个黑色的女性提包,看她神色举动,似乎不甚在意包里的东西,那么她的钱包肯定不会再那里面了,但这妞身上一个口袋都没有,难道她把钱藏在胸罩或是内裤里?明轩在脑中恶狠狠地想到。
正在这时,两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子紧跟那妞走了进来,神态颇为恭敬,像是保镖一类。明轩眼前一亮,这妞定是个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不然便是大老板的二奶三奶之类,肥羊呀,大大的肥羊呀……
明轩立时脸挂笑容,迈着革命的步伐,迎上三人,悄悄走进一位保镖身边,躬身道:“小姐,欢迎光临,请问三位吃点什么?”这是明轩的手段,这年头说谁是小姐,那便是侮辱人了,他便是要让这妞生气,吸引那两个保镖的注意力,趁机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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