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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当饭吃的夜宵

  第四十章 当饭吃的夜宵 (第2/2页)
  
  “你……你……你不是好人!我看错你了!”
  
  ……
  
  不着盛装久矣,锦帽貂裘穿在身上,倒是有几分别扭,远不如粗布麻衣来的爽利。
  
  少女在他背后絮絮叨叨,路过那青楼一条街的时候,终于停下了嘴里的话,昂起头与他并肩而行,那模样像是在说……老娘不怕?
  
  沈默暗自一笑,便决定逗一逗她。
  
  “诶,说来也是有缘,不如去吃一顿散伙酒,吃完饭后再把你卖去青楼如何?”
  
  “吃就吃,谁怕谁是乌龟!”少女来了倔强性子,一嘟嘴一跺脚,径自向前走,出了十步又停在那里,犹豫了片刻,才回头,“诶,去哪儿吃!我饿了!”
  
  ……
  
  半刻之后,南城老酒馆内,这二人各自跨坐在长条板凳上,一副江湖人的做派,大口吃酒大块吃肉,偶尔目光相遇之际,少女回了他一个大大白眼,之后又低下头来吃喝。
  
  沈默从盘子里拣了一块醋鱼,筷子放在嘴边犹犹豫豫,偏头想了想,也就罢了。
  
  老子也人眼珠都吃过,还怕这些吃死人的鱼不成?
  
  沾着酱汁的鱼肚儿放进嘴里,抿了抿再品一品,也没什么怪味,配一口酒,老神在在的呻吟出声,身子也终于转暖。
  
  ……
  
  心神舒缓,听得邻桌的闲聊。
  
  “跟你们,说想当年啊,老子也是在永福记里当过三厨的主!”大师傅摸过脖子上的汗巾,擦了擦额头上的热汗,肤里泛出几缕油光。
  
  “永福记里有道‘瑕不掩瑜’,你们晓得不?”大师傅看着周围疑惑的眼神,略显得意道:“不懂了吧?没见识吧?”
  
  老酒馆里的炭盆是老式的,炭火的分量很够、很足,热腾腾的火气在不算宽阔的空间里翻滚,翻腾着气氛。
  
  “啥?瞎不掩啥?”
  
  “咱可没听过。”
  
  “瑕不掩玉。懂不?”
  
  “吹呗你就,你一个卖娘们首饰的,也就知道个玉……”
  
  半晌没有新进的客人,柜台后的掌柜也坐了下来,沈默也脱去了外身的皮袄,敞在一旁的长凳上,瞥一眼大快朵颐的少女,便竖起耳朵来听听。
  
  大师傅似乎觉得他面善,起身拍了拍沈默的肩膀,“这小哥一看儿就是读书人,说不准还是个富家公子哥嘞,诶,小哥儿,你跟他们解释解释。”
  
  沈某人也没有往常般的矫情作态,扭过身来,嬉笑道“往常早的,打西口那摆豆腐的婆娘,好不好瞧了嘛?”
  
  “好的狠。”
  
  “好瞧,好瞧。”
  
  “人家是个寡妇嘞。”
  
  “是咯。”沈默指着最后出声的汉子,“这位哥哥说对咯。豆腐婆娘就算是寡妇,可谁让人长的俊,话儿又甜,脸也白嘞……你说要给俺当个婆娘暖暖被窝子,俺也是愿意的……”
  
  “去你个求,你小子瞎咧咧个啥。”
  
  “你小子够不着。”
  
  “是的,是的……俺也愿意。”
  
  大师傅被他的比方给逗笑了,“看你小子像是个读书人,可说起话儿来,比俺们还……”
  
  沈默好似喝醉了酒,话匣子也打开了,“豆腐婆娘可是俺梦里的人儿,好看到让俺能不在乎她寡妇的身份,这就叫瑕不掩瑜。”
  
  “你个娃娃就别做梦嘞。”食客似乎对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呓嗤之以鼻,权然忘记了是让他来解释“瑕不掩瑜”一词的初衷。
  
  “娃娃识货,婆娘那腰身……”
  
  “嘿那小子,婆娘要是带着个娃娃嘞。”
  
  本是转过头去的沈默拿起桌上的酒壶凑了上去,“俺咋个晓得,老哥去问掌柜了嘛。”
  
  转过话头,拼桌上座的沈默换了位置,撇下那少女。
  
  大师傅接过话茬,“我说,你们几个还听不听永福记里的名菜?”
  
  “听得。”
  
  “听。大师傅讲。”
  
  大师傅将汗巾按在桌上,正肩提袖一抬手,“那道“瑕不掩瑜”里的名堂可大着咧!汤头是用西边天山最高峰上的雪水熬那白毛乌骨鸡,再去东海三千里的龙宫里捉来虾将,又到南边蛮岛荒地百里深山弄来的甘草,北面辽国上京城下采来的翡翠豆……”
  
  声色并茂,仅仅是听那大师傅嘴上说说,众人已是馋得直吞口水。
  
  “大师傅。你这菜听来就不便宜,要多少钱了嘛……”
  
  “是嘛……光听有什么用,咱店里能做不做!”
  
  “听起来就是美味,俺们怕是吃不上喽……”
  
  所求的正是眼下这种效果,大师傅有意卖了个关子,解释道:“你们也晓得,咱说的那些个食材都很难弄到,净是些大人物才搞得到的稀罕物……”夹起一块猪头肉沾了沾酱汁放进嘴里,嚼了两下再吃上一口酒。
  
  便是这么会儿功夫,也有食客等不及了,催促着大师傅继续讲述。
  
  大师傅再次开口:“那一道菜便要二十贯钱,别说是你们,咱在永福记当三厨的时候,也吃不起嘞。”
  
  听了半响,自己听了个啥?
  
  吃不到嘴的东西,也让不少人骂骂咧咧的将大师傅痞了个干净。
  
  “俺给酒馆送一个月新鲜菜也才十五贯钱,实在划不着,吃不着嘞。”
  
  “是咯,咱摆个饰品摊位,一个月的挣头子吃一道菜,怎么想也不划算……还是算了……”
  
  “你呢?那娃娃……”
  
  沈默正听得入神,被人点了撞了撞肩膀才回过神来,“俺姓沈,是个连秀才都考不上的穷酸,识得几个字,替人写几封书信……永福记也只是远远的路过几回,没去过,吃不起……”
  
  听闻他识字,食客们便起了兴趣。
  
  前段时间城破以后,义军将各类常用物资分发下去,几乎每家每户都分得了几件好衣衫,现如今啊,再从衣着上来分辨人的身份,着实不怎么靠谱。
  
  所以酒馆里的众人眼见沈默穿着华贵,倒也没觉得有什么稀奇,人家家里也有几套,只不过不常穿罢了,穿多了难免显旧,等到重要场合或者节日里再从箱底拿出来好了。
  
  不像眼前的这个后生,得了件好皮袄,就穿起来四处招摇。
  
  也是,书生嘛,难免这样。
  
  众人鲜少能有与读书人交谈的机会,那些书生一个个牛气哄哄的,平日里根本说不上话,如今既然遇上了好说话的读书人,又怎能轻易放走他,还不得拉住他问东又问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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