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第1/2页)
这个穿着校服的学生林安有些印象,是同级高三的学生,他带着个眼镜,双手举起扩大身体的投影面积,表情虽然惊恐,但是并没有失去理智做出激怒男子的行为。
他身后的男子也感觉到了学生的配合,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又马上缩了回来,说道:
“做的不错!”
“呃,谢谢!”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站在后面不远处的林安瞬间就察觉到了,这是正常人在成为人质之后,并且产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后自然产生的一种症状,并且通常不会自我察觉出来,人质一开始会自认为是配合歹徒提高自己的生存几率,如果歹徒对他释放一点善意,内心就会将这点善意无限放大,然后越陷越深,会反过来将歹徒定义成好人,将真正想解救他的人或者威胁到歹徒生存的人定义成坏人。
一旦出现了这种情况,就表示人质已经将自己归类到了歹徒的这一边,这将极大的增加警方的解救难度。
包括林安先前也出现了这样的症状征兆,只不过因为晨香玉的存在,和突然多出来的记忆,让他重新恢复理智,并且变的十分清醒。
不过如果真的再进一步了解斯德哥尔摩综合征出现的先决条件的话,就会发现此时的情况并不足以支撑这个论证,只能说是这个眼镜同学表面心理素质强大,其实内心十分脆弱,至少不如先前被吓尿了而现在已经没有生命特征的中年妇女。
如果林安想要做些什么破坏歹徒的行动的话,这个疑似出现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的眼镜同学会是一个不能忽视的障碍,可以把他归类为人质,但是绝不能把他归类为同伴!
而再看外面,看到歹徒已经杀害了一个人质的警察被震慑住了,那个队长完全没想到歹徒如此残暴!杀害这个人质在他看来完全没有必要!毕竟歹徒的要求已经得到了同意,而且警察也按照他说的做了!
刚刚坐上车的他马上又从车里出来,让同伴组织起防线,而他再次通过无线电汇报情况。
歹徒杀害了人质,使整件事的恶劣程度得到了升级!警方可能会完全用其他的态度来对待这件事情。
比如先前是为了避免人质伤亡,警方会尽量答应歹徒的条件。而现在,虽然只死了一名人质,即使车上还有可能二十名、可能三十名甚至四十名的人质,警方也可能不会答应歹徒的任何要求了。
这种事情华夏没有出现过,或者说没有出现过这么恶劣、规模如此大的,但是一些西方国家却有丰富的案例给华夏警方参考。
在类似的事件中,一旦歹徒开始杀害人质,那么警方将会动用最强大的火力剿灭歹徒,没有任何商量!
就如同盗抢罪,虽然名义是同一个罪名,但是偷盗和抢劫的后果完全不同!前者是畏惧法律!后者是藐视法律!
同理,警方的威信和国家和威严不允许被挑战!
“请不要做出不理智的行为!”那名队长一边通过喇叭喊话,一边向上面汇报情况!
无线电另一边的长官立刻下达原地待命,并且封锁山路以防其他不相干的社会人员靠近现场的命令,然后又传来一阵理解的商讨声,并且有转变为争吵的趋势。
两名接到指令的民警立刻小心的从警车后面钻出来,一个准备跑向马路对面的阳沟绕道去车后,一个跑向大巴车前进的方向准备封路。
两名警察刚刚钻出来就被门口的歹徒发现了,他大声的喊到:
“那两个人不许动!”
接到命令的警察根本不为所动,继续着自己的行动!
而门口的这名歹徒十分果断,他将眼镜同学推到车外,然后自己也紧跟着钻了出来躲到他的身后,双手握住手枪进行一连串的射击!
啪啪啪啪啪啪!
六发子弹出膛!
两名警察之中,跑向大巴车后的那人因为距离比较近,直接倒地不起,跑向前方更远的那人因为距离远没有被打到,但是子弹也是全部在他脚下的地面炸开,吓得他赶紧急转弯躲回警车后面!不过在他上半身已经进入警车投影的一瞬间,他的大腿爆出一朵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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