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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最贵的

  第四十三章 最贵的 (第2/2页)
  
  “没想到孝丽和志刚挺有魄力的!”宋有德欣慰道,“开餐馆,这门生意不错,只要厨艺好,运营得当,肯定赚钱!”
  
  “小五,大姐家开餐馆,是大姐的主意,还是大姐夫的主意?”李建军微笑着问道。
  
  “应该是他们俩一起商量过后作出的决定,如果有个人不同意的话,估计,这餐馆也开不起来。”
  
  “对了,”李建军说道,“你在店里的时候,我忘记问你了,你回京期间写的稿子,带来吧?”
  
  “带来了。”
  
  “等吃过晚饭,拿给我看看!”李建军笑着感叹道,“两个月了,馋死我了!”
  
  “你也太夸张了!”李建华笑道。
  
  “《诛仙》这本小说,你写完了吗?”李建军问道。
  
  “写完了。”
  
  “太好了。”李建军略带兴奋道,“有多少字的新稿?”
  
  “具体有多少字,我没数过。”
  
  “写了多少页?”李建军又问道。
  
  “也没数。”
  
  “你这算是懒吗?”李建军笑着问,不等对方回答,又问道,“写新小说了吗?”
  
  “写了。”
  
  “新小说讲了什么故事的?”
  
  “一两句话说不清楚。”
  
  “写了多少字了?”
  
  李建华看了李建军几眼,苦笑道:“二哥,咱们吃过晚饭后再聊吧。”
  
  “行!”李建军笑了笑,“今晚,我先看《诛仙》,等看完了,再看你写的新小说。”
  
  四个人默默地吃了一会儿翻,宋有德开口问道:“小五,预计新小说写多少字呢?”
  
  “一百多万字。”
  
  “你觉得新小说写得好看,还是《诛仙》好看?”
  
  “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李建华哂笑道。
  
  宋有德含笑点点头。
  
  李建军笑道:“一万人眼中就有一万个哈姆雷特,这句话可以用在这里吧?!”
  
  “不是很妥。”李建华微笑道,“对于一位作家而言,一般希望下部作品比上部更好,可事实上,这就不好说了。我觉得《九州缥缈录》写得好,可能读者会觉得《诛仙》好。”
  
  “《九州缥缈录》,新书的名字?”李建军问道。
  
  “嗯!”李建华点头道。
  
  “书名听着听着挺有感觉的,肯定好看!”李建军笑道,“真想再倒一杯酒,敬你一下。”
  
  “算了吧,没这个必要。”
  
  吃过晚饭后,张英秀抢着收拾碗筷,拿到厨房清洗。
  
  宋有德、李建华和李建军三人来到客厅,坐在了沙发上。
  
  “新书什么时候向报社投稿?”李建军问道。
  
  “过几天,我去趟《明报》报社,把新书稿子拿过去,让报社编辑看看。如果稿费标准谈的拢,就在《明报》上连载,若是价钱低了,就换家报社。”
  
  “你想要什么价?”李建军又问道。
  
  “每千字一百五十港元。”李建华淡淡说道。
  
  宋有德问道:“《明报》报纸上刊登的文章,最高稿费标准是多少?”
  
  “千字一百五十,算的上最高标准了。”
  
  宋有德闻言乐道:“如果报社接受了你的报价,那外公送份大礼给你。”
  
  “为什么啊?”李建华不解道。
  
  “你让外公长脸了啊!”宋有德乐呵呵道,“外公送辆轿车给你,好吗?”
  
  “我又不在香港定居,不需要轿车。”李建华拒绝道。
  
  “你可以选择在京城接收这辆车。”宋有德笑道。
  
  “这……”李建华想了想,笑着摇摇头,“在国内,现在很少有私人拥有轿车,我不想太招摇了,还是算了吧,过几年,我自己买。”
  
  “那你想要什么礼物?”
  
  “您送支顶级的钢笔给我吧。”
  
  “行,没问题!”宋有德笑着应道,“明天,我就出去找找,找一支在香港卖的最贵的钢笔给你。”
  
  “谢谢外公!”
  
  此时的宋有德还不知道高档钢笔也可以私人订制,若是他知道,他极有可能会花更多的钱为李建华订制一直特别的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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