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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 我心如焚

  第一百章 我心如焚 (第1/2页)
  
  《鬼披麻》作为历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为魔所著的史书,于道历一三二一年,由南山书院吴斋雪,宣讲于龙华经筵!
  
  当初那个堕魔而失、消失在历史长河的儒生,兜兜转转后,终究走进了太阳宫。
  
  此刻万众瞩目,诸天静赏,他在黑衣七恨的掌控下,宣讲他的作品。
  
  虽生死受制于他者之手,虽脖颈被掐着,额上青筋都暴起————他的眼睛却灿亮,他的声音却高昂,他满怀激情,几乎是饱含热泪。
  
  一群志趣相投的书生,齐聚于阍阳山旧址,旨在恪守史家之道,发掘阍阳山之战的历史真相,明鉴过去,以照后来————这就是南山书院的起源。
  
  薪火相传,累代以继。
  
  从一代人皇和开道氏的大战始终,探究到鬼的源流,再到魔的诞生————一代代南山大儒,失陷于古老的历史。到最后南山书院本身,都被放逐到时光里,成为历史的废墟。
  
  真相从来都是需要代价的!而这代价,往往是那个追求真相的人。
  
  吴斋雪是枕书而眠、能梦中得字的绝世天骄,十三岁就泛舟学海,弱冠之年已「百经贯通」,是南山书院众所期许的未来。
  
  所有人都相信,他会成为震古烁今的大学问家,推举南山书院为天下第一书院,完成魔史。
  
  可惜在这一天到来之前,南山书院先就举宗堕魔。
  
  所有注视魔的存在,最后都为魔染,这似乎是永恒的诅咒。
  
  在南山书院覆亡后,吴斋雪「披发恨血」,发誓要找出历史真相,解构魔的意义,永远消灭魔族,彻底终结有关于魔的悲剧。
  
  历史长河里艰难跋涉,天道深海里独自徊游。
  
  在名为「吴斋雪」的人生里,他走遍了诸天万界每一处魔的留迹,穷逐现世每一段能够关联于魔的历史。
  
  在兀魔都山脉的魔窟里,在「敏合耳郭」族的故事中,在神话时代的烟云下站在前贤的肩膀上,凭借冠盖南山诸代的才华,他终于完成了这部著作。
  
  可是他————未能开口!
  
  他想要讲出来。
  
  不去正视魔的存在,魔就永远存在。不去探究魔的来处,魔就没有归途。注视魔即为魔染,可不去看它,就永远活在它的阴影下。
  
  天下以史为鉴,众生之愿灭魔。
  
  为魔著史是他作为史家的路。
  
  他想要南山书院的师友,能够瞑目。
  
  他想要勤苦书院深处的那头圣魔,变回他的隗二哥!
  
  近在咫尺的太阳宫,那场没来得及参与的盛会,让他在堕魔之前,无数次地怀恨。
  
  恨姬符仁,恨魔祖,恨这个世道,恨阴沟,恨深渊,恨粉饰太平,最恨的是他自己!
  
  他想要讲出来————
  
  他在太阳宫里,一字一句地讲他的书,终于呕出一大口血:「魔是一种后天的造物,魔是祝由复仇的道路!」
  
  这是《鬼披麻》最后的结句。
  
  从未有过这样一部作品,魔的诞生、魔的发展、魔在现世的种种留痕、魔对诸天万界的影响————乃至于对魔族本身的彻底解构,一书括之。
  
  这是划时代的著作!
  
  在道历一三二一年横空出世,犹为「天不容」。在时序演进至道历三九四六年的今天,仍然震惊世人。
  
  「————终于!」东王谷外,谢容悠悠一叹。
  
  在《荡魔演义》失败后,他已经沉默了许久。
  
  倒是不远处正在举行的「东王大酺」,还锣鼓喧天,热闹得紧。
  
  谢容提笔助力荡魔战争的那一刻,东王公就已经彻底放弃抵抗,又有瘟真人谢君孟的知情识趣,再加上博望侯重玄胜的宽宏大量————前一刻还兵围东王谷,伐山破庙,下一刻就军民偕乐,歌舞升平。
  
  博望侯的妻兄易怀民,作为随军镇抚都尉,打仗的时候不显本事,主持这类——
  
  活动,那叫一个「人尽其才」。
  
  其人擅鼓风月,推杯换盏的同时,也一层层地推得气氛高涨。把东王谷那些埋头医毒的修士,讲得眼泛精光,对临淄心向往之,恨不得立刻就编户入齐,感受王朝鼎盛的风华。
  
  欢声笑语间,博望侯已经开出条件来自此以后,东王谷将是和稷下学宫并立的文教圣地,广纳天下有志于医道者,为济世而传业——皇帝赐匾「天下医宗」。东王谷治下的百姓,都编为齐民,东王谷的修士,都可以入仕齐廷。
  
  东王公的名号,倒是并不会裁撤,只是将由大齐天子亲自敕封,将「位比国公」,也算是以一个天下大宗,换一个爵名。
  
  当然,当下的东王公施与,以后就得留在临淄了。太医院里,专门为他设了个「上医令」的荣誉职位。
  
  施与还没有给出明确的答复,有些扭捏地怅坐,与人为善的博望侯也并未计较,只一味劝酒。谢容的叹声就在此刻。
  
  「终于?」
  
  博望侯将目光从宇宙尽头的那朵焰花挪开,带着几分醉意,笑眯眯地看着谢容。
  
  却见趺坐于酒案前的谢容,将铜爵放下,颇为随性地一抬大袖一恍如文海翻波,他则入海捉鱼。
  
  把手收回酒案前,手中已经多了一管狼毫,一卷书。
  
  狼毫为虞周之笔,吞下了登圣者钟玄胤的记史刀笔,完成了《荡魔演义》的大部分篇章,被他从神霄世界金宙虞洲召出————又收回在此刻。
  
  而他握住的那本书,正是钟玄胤自以为将死时,想要再看看的那本————《红泥记》。
  
  「有一部我期待了很多年的作品,终于完成!」谢容说。
  
  重玄胜并不问那部作品的名字,似乎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只拍了拍谢君孟的肩膀:「怎么还逃酒呢————满饮!」
  
  谢君孟绿袍及地,长发披散,癫然如醉,仰在椅上,只嘿嘿地笑。
  
  自此以后他就是东王谷实际上的掌权者,位比稷下学宫大祭酒。要说开心,其实并没有。要说得到————人总是算着失去!
  
  「知道为什么我叫谢容吗?」谢容似乎也醉了,有几分醺然地问。
  
  「尽人事,听天命,执也妄,算不穷!不如早归去,睡醒天自明!」重玄胜摆了摆肥大的手掌:「哈哈哈哈一东王大酺,可以长贺。醉了,醉了!本侯不胜酒力————多有失礼!」
  
  接着往后仰倒,就此躺在那张特制的大椅上,竟然呼呼睡去。
  
  常年跟在身边的影卫统领青砖,立即一挥手,侯府侍卫便熟练地抬椅归营。
  
  谢容倒是还坐在酒案前,慢慢地说道:「因为许多现实不容的事情————只能在书里写。我之执笔,欲容天下不容事。」
  
  这番言语,虽轻描淡写,可称雄壮!可惜与闻者寡,喝彩者无。
  
  那边厢,易怀民拆了一对儿长箸,正敲樽碟为乐声,摇头晃脑作歌曰「劝君饮,劝君饮!醉眼看山山更青。」
  
  「临淄一曲不知时,琥珀青樽最少年。」
  
  「杯莫停,杯莫停!东谷新醅色如金。
  
  「心病还须酒来医,心药亦以酒送眠。」
  
  「腰间锈剑渐着冷,我今送酒旧狂生。」
  
  「玉山颓倒君莫笑,此是人间第一春!」
  
  欢歌笑语,忽近忽又远。
  
  就像博望侯的行驾,起伏在喧哗的人潮,如筏行浪。
  
  度厄右使的脸上有三分酒红,自言道:「苏绮云、小鱼、纳兰隆之、谢容——
  
  ——都是我的创作。」
  
  「我是蒲顺庵——
  
  他将手里的《红泥记》,轻轻扬起:「我是这本的作者————余季同。」
  
  在这个过程里,他的面容并不改变,只是额发轻轻垂下两缕,气质已经全然不同。相较于风度翩翩的东王谷度厄右使,此刻的偷天府主人,手中提笔,隐隐————动摇人间!
  
  坐在旁边的东王公,注视着那渐远的山影,面无表情:「他不想知道。」
  
  「他早就知道了。」蒲顺庵提笔起身:「我是说给你听。」
  
  「你想名副其实,成为列仙之首,可家的笔,毕竟不是无所不能。你付了许多的稿酬,我也倾注了足够的心血,然而咱们在这里书写的故事————已经终篇。无论结局如何,你我都要认。虽然都是大梦一场,《山月笺》的结局————总好过《红泥记》。」
  
  《红泥记》里那位将军的孩子,为了寻找信上的红泥,最后血泥满身。
  
  《山月笺》里那位一场空的富商,虽然失去浮财,毕竟真有彻悟。
  
  东王公若执红泥之迷,最后也只能血泥涂身。若有山月之悟,亦不失为「上医令」,是又一虞上卿!
  
  「父皇所眺望的,是这样的未来吗?」
  
  角芜山,世自在王佛庙里,很是随意地坐在石阶上的熊咨度,抬望金身而喃喃。
  
  祝由是远古时代的医道集大成者,算得上当今医修之祖。其又参与建立了最早的修行体系,更是创造开脉丹,彻底改变人族的命运,功比人皇!
  
  其死后开创鬼道,又自鬼祖为魔祖,炼万界荒墓为魔界,创造了魔!
  
  魔祖虽然可怕,杀死了毋汉公,导致了上古人皇的陨落,但立足于汹涌的人道洪流,以今视之,不觉甚怖。
  
  熊咨度作为大楚天子,也有信心联手弥勒,提剑搏之。
  
  可当魔祖叠加「祝由」的身份————
  
  腐朽的时光有了岁月的重量,文明的历程都是祂的篇章!
  
  这般兼万法、开诸道,盖压万古而无敌的存在,一旦归来————真是弥勒可以度化的么?
  
  所谓「龙华三会」,度化世间一切有缘者,祝由真能坐下听法?
  
  他张了张嘴,想要碎碎念几句,终究又沉默。
  
  让他少说废话的人已经不在了,而听他废话的人,正大梦酣然————
  
  在大楚皇帝的旁边,终于等到交班的梵师觉,侧躺在王佛金身的底座旁,以手支面,双眸微阖,呼吸悠长。
  
  吃了好几屉黄梁馒头的他,足能睡到天荒地老,睡到十四年满。
  
  就连那朵燃烧在宇宙尽头的焰花,也没有将他唤醒。
  
  他的眉眼安宁,睡姿————如佛。
  
  轰隆!轰隆隆隆!
  
  白衣吴斋雪在太阳宫里宣讲《鬼披麻》的那一刻,诸天万界有雷声————此为天鸣也。
  
  宣声已尽,而天鸣未绝。
  
  宋淮以肠昭帝的身份,完整听完了这部史学著作的宣讲,作为「龙华经筵」的总裁,理当给出裁定——尽管诸天正在回响,尽管历史自有答案。
  
  「真是呕心沥血的作品,是真正能够验证于时光的文字!」
  
  他站在灿金的帝座之前,虽天子威严不改,却放出与有荣焉的眼神:「这是本次龙华经筵最耀眼的著作,亦是历代未有之鸿篇————它照亮了太阳宫!」
  
  「吴斋雪——朕的冠冕为它辉染,大旸以你为荣!」
  
  这些是他的角色言语,历史证言,是旸昭帝肯定了《鬼披麻》的历史意义,也是他作为宋淮的心声。
  
  「为魔著史」四个字,要用多少血泪来书就!
  
  为了完成这部史书,吴斋雪付出了太多。
  
  在听完《鬼披麻》的此时,身兼道国东天师和平等国昭王的宋淮,也能将此前许多囿于绝巅眼界,未能想得通透的事情,联系到一起。
  
  或许正是末劫将至,祝由将归,才会有那么多本该忽视时光的无上存在————
  
  忽然紧迫起来,个个「光阴似箭」。
  
  所以荡魔天君才会推动荡魔战争,大约是要扼守魔祖归来的路径?那朵将在十四年后圆满的焰花,或结出一颗超乎想象的无敌道果。
  
  所以中央天子才会忽然开启六合征程————因为六合天子,是人道洪流奔涌至今,诸天万界所公认的最强位格。若得此证,当无惧祝由。
  
  当然也有楚烈宗熊稷,看到末劫,而视危险为机会,眺望龙华。
  
  无论成与败,这些站在时代顶点的人物,都有以身担责的觉悟。许多当时不够成立的理由,现在看来只是视野不够。
  
  太多太多的联想,汇聚此时。
  
  可他同时又在想—
  
  所以最终可以消灭魔的,定然是一种更强大的力量吗?
  
  还是————一种更光耀的理想。
  
  书山走下来的颜生,自负旧旸气节,为一恒念,不避生死。可面对如此作品,如斯时光,终只是双手合揖,深深一礼:「感谢先生,让旸国这一年的历史————如此辉煌。」
  
  白衣吴斋雪还挂在黑衣七恨的手上,为掌中之物,却似被高举在神坛。
  
  殿中身影已寥寥,虽诸天万界听此声。
  
  「魔是祝由复仇的道路————」黑衣七恨慢慢地重复了这句话,一字一句如在咀嚼。
  
  祂咧开嘴,露出雪白的牙齿,带着几分怪诞地笑:「这部史书已经消失太久————久到书里的很多内容,我都忘了。」
  
  忘了!
  
  宋淮一时怔然。
  
  他体会到一种莫名的悲意,而又感受到巨大的力量。
  
  而黑衣七恨掐着白衣吴斋雪的五指,慢慢合拢,握紧。
  
  祂轻声说:「今以此知,今以此成。」
  
  就在祂手中,在宋淮和颜生的注视下,那已证万仙之躯的仙灵吴斋雪,慢慢地竟被握成了————一本书。
  
  书封有字,其为————《鬼披麻》!
  
  历史片段里的吴斋雪,变成了这部史书本身。
  
  辉煌而高阔的太阳宫里,七恨那张俊美的脸,此刻只有「行路至此」的淡然。
  
  可黑色的披发一时扬起,手握《鬼披麻》的,却真正开始散发不朽的气息。
  
  如果说先前翻手镇压宋淮、白衣吴斋雪、颜生,还是祂的一时闲情与谐趣,是这场龙华经筵里,必须演完的过场戏。此刻开始展现永恒姿态的,才真正体现出不可触及且还不断升华的力量!
  
  借势太阳宫,已然无限接近超脱的宋淮,就连注视都做不到!视线至此,每每偏移。不是被因果吞噬,就是迷失于混乱的时空。
  
  所谓「曳落天人」,是天道之最钟。
  
  是人族胜妖之后,天道自然演化出来的「现世主角」,以「天人」代「人」的尝试————这场尝试最后以电落族的灭亡而结束。
  
  自此以后的「天人」,可以视作天道对人族绝顶天骄的一种「招抚」。人不敬天,而化「天人」以巡天道。
  
  吴斋雪作为南山书院有史以来最天才的人物,在历史长河涉河而走,也走上了最天才的天人路。
  
  为了对抗必将永沦的天人态,「为魔著史」的他,没有拒绝圣魔君的蛊惑,开始修行《礼崩乐坏圣魔功》。
  
  但他太了解魔,太契合这部魔功,也太天才了————
  
  他在圣魔功上的进境,简直一日万里。为了避免永沦而止步于天道绝巅外,可魔道修为后来居上,竟然强到天人态都不能压制!
  
  在这种情况下,隗圣风以身替之,主动沾染《礼崩乐坏圣魔功》,与他争夺圣魔君的注视,为他创造了一定的空间————让他得以脱身礼乐,放浪形骸,转修绝不适配自身的《苦海永沦欲魔功》。
  
  此后以《七恨魔功》取代《苦海永沦欲魔功》,又用楼约替了自己的魔君之位,终于跳出魔祖归来的命运,成为当世唯一的超脱之魔。
  
  成就不朽魔尊的祂,若是还要往前走,魔祖就是祂必须翻过去的山。
  
  命运在此刻产生了奇妙的回响一因为吴斋雪之恨也无非二者,在人间为景文帝姬符仁,在这一生为魔祖祝由!
  
  堕魔者会完全保留为人时的智慧和天资,也完全拥有过往的记忆,所改变的是根本性的自我认知—一完全自视为魔,而非前身种族。
  
  可是当一个堕魔者,在入魔前和入魔后,都将战胜魔祖作为此生的终极目标。一切行为和布局,都在向这个终极目标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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