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喝酒 (第1/2页)
“可惜啊,在第三次荣耀圣战中,猎神财团的会长维阿独孤一掷,将整个猎神军团全部派出前去镇守人类的另一座主城泰坦城,结果军团之中出现叛徒,暗影联盟在一天夜里奇袭,城门竟然大开,暗影联盟奇袭之下、将整个猎神军团全部歼灭,泰坦城作为曾经猎神之心的大本营也毫不意外地被攻占!”
“还好当时猎神之心财团做了两手准备,大部分的财团高层与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临时撤离到了人类的腹地——爱德蒙斯主城!”
“但也因为如此,却也成就了灰烬之龙财团,毕竟爱德蒙斯主城作为灰烬家族的大本营,又怎能容许猎神之心的存在,即使他们两个财团之间有着所谓的守护盟约。”
“灰烬家族毫不留情地将猎神之心大部分的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全部吞并,最终成为了现在整个人类联盟最大的财团,而猎神之心的残存者、则狼狈的逃到了我们炎阳公国!”
“而借助无穷的财富、残存的族人,他们猎神家族首先统一了炎阳公国的黑暗界、随后借助一些手段正式成立炎阳公国的第一帮会......”
说到这儿,伦伯停顿了一下,晃了晃有些晕旋地脑袋。
“呵,他们猎神之心干不过灰烬之龙,也只能跑到我们这小国来欺负我们这些小家族......”
又喝了一口酒,伦伯的脸上难得的出现一丝嘲讽与挫败。
在第三次荣耀圣战前,整个荣耀联盟人族的地位可以说是无与伦比,当初的血纹矮人族拼死拼活地给人类锻造装备、一边还要提供大量的成年战士作为炮灰。
翼耳人更惨,不仅要无条件给人类职业者提供免费血纹构装,一边还要给职业者提供肉体服务,至于反抗、超过翼耳人人口数量几十倍的人类,分分钟都能将他们灭族。
至于炎阳野蛮人,还算不错,至少只需提供免费的食物、坐骑、苦力与战士就好。
所以说,伦伯口中的小国、小家族,在猎神之心财团的巅峰时、还真就如此。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何况在短短几年间就能成为我们国家的第一帮会,所以啊、当初我的家族长辈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我,绝对不能招惹他们......”
“但往往有些事情不是自己能控制得了的,很不幸的我与维纶在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年级、同一个班级,更不幸的是我与他喜欢着同一个女生......”
“再怎么说我也是一个土生土长的炎阳野蛮人,还是一名略显清秀的野蛮人......”
说到这,醉醺醺地伦伯、露出了一个笑容,似乎想到了一些美好的事情。
“嗝......你不知道缇娜是多么的漂亮、是多么的完美,即使她只是一个平民家的女孩,也掩盖不住她身上的光彩......”
打了一个酒嗝,伦伯沉浸在回忆中想了一会儿,接着回想道。
“面对我与维纶的追求,缇娜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我,哈,毕竟老子可是从小就有着炎阳野蛮人万年罕见的祭祀天赋,哪个野蛮人女性会不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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